县委依法治县办:
根据《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大委办〔2020〕4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大英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年(2020-2022年)责任清单,对第四季度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市域社会治理有序开展
我局将市域社会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该项工作列入局重点工作,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由于我单位主要领导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由新任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市域社会治理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市域社会治理日常工作。由市域社会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住建领域范围内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维护了大英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建设领域矛盾纠纷排查中。分别排查了房地产领域、建筑
领域、物业管理领域、市政工程领域、供水和燃气行业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并落实责任。今年四季度处理信访和12345热线工单共计948件,回复率100%。
三、抓非法融资处置,确保金融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我局牵头负责四川浩元恒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处置工作(以下简称浩元公司)。2011年至2015年期间,浩元公司在大英县、成都市温江区、君胤利、南充市顺庆区(含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宏朋、重庆禾缘等地向不特定群众吸收资金未退还的本金分别为3.9亿元、790万元、3000万元,5046万元,1931.5万元,800万元,周思华转移债务8787.05万元,合计59354.5万元,涉及出资群众2500余人。我局加强组织协调,与各部门通力配合,以浩元公司项目为抓手,追赃挽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通过现金、资产抵债、案发前发放的利息三种形式化解债务14285.01万元,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融资群体的稳控工作,确保我县金额秩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