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全面提升和改善玉峰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治理等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玉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推进办”),并建立健全全部部门职责分工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办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钱基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仕兵 党委副书记
宋 刚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彭秋凤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艾 旭 副镇长
曹 锋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副主任
成 员:曾成钢 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五方总支书记
陈 伟 环保办主任
曹晓艳 财政所所长
向金荣 村建所所长
段绪春 计生办主任
陈 兰 文化站站长
邹 秦 党政办工作干部
王 杨 党政办工作干部
聂常容 环保办工作干部
二、工作职责
党政办:负责对接县推进办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工作安排。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各村年度考核工作。
村建所:牵头负责全镇公厕新(改)建工作,编制公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等。负责公厕建设过程中技术指导和实施。负责农村危房改造,乡村绿道通联,建设休闲公园,村庄亮化工程等工作。
环保办:负责实施农村存量垃圾治理工作,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制定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负责落实河长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实施和管理,牵头治理农村河道垃圾等工作。
计生办:负责普及卫生健康教育,鼓励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
文化站:负责转好全镇旅游规划和乡村旅游风景线打造,指导乡村旅游“农家乐”建设。负责农民休闲活动广场健身器材、乒乓球台等休闲健身设施配备。
财政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拨付。
各村(社区):根据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及时按照程序和标准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制度
为扎实推进玉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玉峰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求。各成员要认真落实工作事项,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主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督查重点。一是各村按照镇党委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明确责任人,定期对照年度目标任务,严格自查,实时掌握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将发现问题报镇推进办;二是镇各牵头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部署和要求,适时开展督查项目实施进展,对督查中发现的执行不力和失职、渎职的行为,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