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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金元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2021-11-12 14:33|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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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加工领域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粉尘企业、喷涂企业、加油(气)站等高危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敬老院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村建设管理办负责对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含房屋拆迁、危房)等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消防队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各村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农机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农资企业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市场、文化娱乐、旅游场所、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网点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与运行保障
   综合行政执法办: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消防行政执法职责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行政强制措施做好辖区范围内消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消防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商贸领域各类展销、展览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法落实消防行政决策、行政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
 各村(社区):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组织村民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协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住宅、村民自建房、公共建筑、出租屋、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对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理或根据职责权限,将有关情况移送相关部门全面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本级权限范围内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和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履行单位主体责任负责查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移送的消防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行动中消防车辆通行、停靠保障以及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指挥、疏导工作。
    财政工作办:把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保障镇消防安全专项经费的落实。
    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依法打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整治消防产品市场秩序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开展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畜牧站:负责对畜牧产业的工棚、宿舍等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承担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供电所负责对用电安全进行宣传培训,对供电线路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用电及电力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卫生院计生办负责本院及卫生服务站、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室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灭火与疏散演练参与消防救援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
   负责各学校内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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