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传有力度,参保有效果。通过村村通、报纸、电视等媒体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进行全面宣传,要求镇、村工作人员深入到户讲解宣传,动员尚未参保的贫困人员尽快办理参保手续,并按要求缴费,鼓励多缴多得,通过多方宣传,加大催缴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巩固扶贫成果。
二是工作有措施,扶贫有成效。截止6月底初步完成了由县扶贫移民开发局和县民政局提供符合代缴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4894人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扶贫代缴工作。9月初进行数据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已动态调整927人,为15821名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扶贫代缴,代缴金额474.63万元,代缴率100%。
三是政策有落实,养老有保障。认真落实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精神,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不足年限不再补缴,每月按时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截至目前为159名贫困人员发放了养老保险待遇,让困难群众真真切切享受到党和国家惠民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