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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6-9-2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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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关部门:

8月22日18点30分许,阆中市宏云江山国际商住楼工程在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过程中,发生支模架坍塌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我县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的重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大英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

大英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事故,现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及时排除隐患,有效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突出防范模板支撑垮塌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高层脚手架、卸料平台、“四口五临边”防护和高处坠落、施工用电、物体打击等事故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县范围内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工地、工矿、商贸及人员聚集场所、公路、水利、电力、地质灾害等建设工程项目,重点突出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施工工地

   1、是否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要求。一是企业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农民工培训教育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二是现场使用的特种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人货电梯等)备案登记、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三是高层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是否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土方(隧道)开挖、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和论证、审批、过程监控、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否落实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监理单位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是否到位,是否认真履职尽责;岗前十分钟教育是否落实是否严格临时用电、动火、交叉作业等安全管理,作业现场管理是否规范以及其他“三违”行为加强督查督办力度。

3.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管控情况对隧道、大型桥梁等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企业是否充分分析和论证了暴雨、山洪、泥石流、大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对一般施工工地是否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可行的应急预案和专项方案;是否严格按要求做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

4.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检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发改、经信、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是否加强配合,严格执法;是否依法严查非法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整治重大分部分项工程不严格编制、审批施工方案和不按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抢工期、抢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未经检测检验投入使用等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10日)

各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和本地区、本行业具体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重点,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911日至930日)

各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和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建设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各镇乡和园区、社区管委会要做到100%的全覆盖。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下达整改指令,责令企业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台帐,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分类、建档,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县住建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全县建筑行业领域的监管,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01日至1020日)

县安办将于10月起,适时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镇乡、园区、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充分认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危机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要求和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推动工作要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查治大隐患,防范大事故,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推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过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痕迹管理,建好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和台帐。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落实资金、责任人、期限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有效监控,制订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万无一失。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按要求将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分析利用。

  (三)协调联动,确保实效各镇乡、园区、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增强隐患排查整改实效。做到“有隐患者,必须停工整改;凡违法者,必须依法严惩”。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强化举报奖励,营造社会支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逗硬考核此次建筑施工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要强化督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点名通报并扣减相应目标分。

各镇乡、园区、社区、行业主管部门9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10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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