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大安委发〔2016〕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2016年9月2日,县安委办对河边镇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现场点位及验收档案情况进行了督查。
从督查情况及相关验收档案软件资料报送等情况看,大多数建设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强力推进,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河边镇大力支持,但也有个别建设单位未重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支持不够,没有形成合力。
经研究,决定对促进项目行动迅速、有效推进、资料完善的县公安局、河边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交运局、县安监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9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县司法局予以通报批评。
河边镇建设四川省安全社区验收已迫在眉睫,时间紧、任务重。促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下一步工作。一是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严格考核,逗硬执行“一票否决”,对不按照时间和规定要求开展建设工作、验收档案软件资料报送不及时的单位进行约谈,并扣减年度目标分。二是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安委办将对河边镇及有关建设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督促此项工作的尽快落实。三是河边镇要落实建设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与省安全社区支持中心专家对接联系,结合实际整理好的软件资料和验收点,在专家提出指导意见后,持续改进,确保今年9月通过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的验收;县有关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社区的指导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