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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扬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8-4-1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3| 评论: 0|来自: 县扶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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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8年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扬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2日 


   

2018年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扬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关于“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表彰对扶贫开发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总结推广脱贫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的氛围”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扬活动,旨在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扬活动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审定方案、审定获奖者、召开表扬大会。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扬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评选办”)在县脱贫办,县评选办负责评选表扬的日常工作,提名组成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确定获奖建议名单。各镇乡、县工商联负责具体推荐工作,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遂宁日报社·大英专刊、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宣传工作。

三、评选名额

评选表扬大英县脱贫攻坚奖10名。

四、推荐范围条件

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扬对象为对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评选表扬面向基层和一线,不表扬县级干部,科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决贯彻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具体范围和条件:

(一)脱贫主体。评选勤劳致富、光荣脱贫的脱贫典型和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先进典型。具体条件是: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带头光荣脱贫、勤劳致富;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

(二)扶贫工作主体。评选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先进典型。具体条件是: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调查研究,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营造良好氛围,出色完成扶贫任务,效果显著。

(三)社会帮扶主体。评选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的先进典型。具体条件是:热心扶贫济困,乐于奉献爱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实际行动关心、关注、关爱贫困群众,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四)脱贫攻坚理论与实践创新主体。评选推动扶贫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具体条件是:发挥聪明才智,聚焦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为创新政策措施、方式方法起到重要作用,产生积极影响。

五、推荐方式

大英县脱贫攻坚奖的推荐严格按照属地原则,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不重复推荐。

(一)组织推荐。各镇乡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帮扶主体,县工商联负责推荐企业中的社会帮扶主体。各主体推荐人选名额见附件1。

(二)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组织推荐一律采取属地原则,由各镇乡受理并统一推荐。

(三)推荐要求

1.不重复表扬已获奖者,但可推荐已获奖者参评上级脱贫攻坚奖,直至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奖。

2.推荐人选须填写《大英县脱贫攻坚奖推荐人选申报审批表》(附件3),附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200字以内的典型事迹简要说明。

3.推荐人选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等情况;违反工商、税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方面规定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推荐。

六、实施步骤

评选表扬分六个环节进行。

(一)通知公告(4月10日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评选表扬活动方案,通过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评选表扬活动方案。

(二)推荐报名(4月11日—4月22日)。各镇乡、县工商联于4月22日前向县评选办报送推荐人选及材料。推荐人选须征求计划生育、公安等部门意见,属于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征求纪检和监察机关意见,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征求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意见。推荐人选担任第一书记的,需征求组织部意见。

(三)资格审核(4月23日—4月24日)。县评选办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出符合评选要求和推荐程序的人选。

(四)评选考察(4月25日—5月6日)。县评委会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推荐人选进行初次评选、实地考察和综合复评,最终提出“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获奖”人选建议名单。遂宁日报·大英专刊、县广播电视台、中国·大英网、西部大英网等媒体对最终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报批审定(“10·17”扶贫日之前)。县评选办将“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获奖”人选建议名单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正式表扬对象。

(六)表扬颁奖(“10·17”扶贫日期间)。举办大英县“10·17”扶贫日主题活动,印发、宣读表扬通报,颁发奖牌、荣誉证书,相关媒体围绕获奖者典型事迹开展集中宣传报道。

七、有关要求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导向,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全县统筹、不搞平衡、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深入发动群众,面向基层一线,把评选表扬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的过程,使评选表扬工作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公开公正,维护公平。坚持公开透明推荐评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选表扬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相关新闻媒体对评选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报道,对获奖对象典型事迹广泛宣传。

(三)严格把关,严守纪律。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审核,认真处理投诉举报。评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撤销评选资格。对于已授予脱贫攻坚奖荣誉称号的表扬对象,如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将撤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牌、证书。

八、材料报送

请各镇乡、县工商联务必于2018年4月22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申报审批表(附件3)、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和计生、公安、纪检监察、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意见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档一并报县评选办。

地    址: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413室

联 系 人:税茜、龚巧发

联系电话:0825—7976934,15182521263,15282536934。

电子邮箱:dyshfp@163.com

附件:1.各主体推荐名额计划表

      2.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评选委员会评选办法

      3.大英县脱贫攻坚奖推荐人选申报审批表

      4.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5.大英县脱贫攻坚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1

各主体推荐名额计划表

     主体单位    脱贫主体 扶贫工作主体 社会帮扶主体 理论与创新主体
县工商联 0 0 3 0
河边 1 1

回马 1 1

金元 1 1

隆盛 1 1

蓬莱 1 1

天保 1 1

通仙 1 1

象山 1 1

玉峰 1 1

智水 1 1

卓筒井 1 1

注明:1.推荐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数;

      2.扶贫工作主体、社会帮扶主体、理论与创新主体中,各镇、乡推荐1名以上。

附件2

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评选委员会评选办法

根据《2018年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扬方案》,评选工作由大英县脱贫攻坚奖评选委员会(简称县评委会)负责,为做好评选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主要任务

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次评选、现场考察和综合复评,最终提出10名获奖人选建议名单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一)初次评选:4月25日,县评选办将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人电子资料发送至每个评委,每位评委审阅资料并填写《大英县脱贫攻坚奖初次评选投票表》,独立署名投票推荐15名候选人;县评选办汇总投票结果,按照得票高低进行排序并组织全体评委合议投票情况,填写《大英县脱贫攻坚奖初次评选投票汇总表》送每位评委签字,选定前15名候选人名单。

(二)现场考察:4月26日至27日,县评选办组织评委分组对前15名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座谈,填写《大英县脱贫攻坚奖现场考察记录表》。各镇乡、相关部门做好联络接洽工作。

(三)综合复评:4月28日,县评选办组织召开评委会,每位评委陈述推选10名入围名单和推选理由,进行必要的讨论;每位评委独立署名填写《大英县脱贫攻坚奖综合复评投票表》投票;县评选办现场汇总投票,填写《大英县脱贫攻坚奖综合复评投票汇总表》;评委会再次合议,确定前10名作为建议人选,填写《大英县脱贫攻坚奖综合复评结果表》、每位评委签字。

(四)公示监督:4月29日至5月3日,遂宁日报·大英专刊、县广播电视台、中国·大英网、西部大英网等媒体对建议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则要求

(一)县评委会委员以县脱贫办名义发出正式邀请,评委不能委托其他人替代。

(二)评委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

(三)县评选办做好组织工作,并提供相关表册。

三、县评委会名单

陈志勇  大英县回马镇金竹村7社村民、2017年全市脱贫攻坚奖获得者

任常荣  遂宁市人大代表、大英县大代表、县人大常委教工委主任

刘艳琼  遂宁市政协委员、大英县协委员、县民政局干部

蒋志强  大英县委党校副校长

管  静  大英县新闻中心主任

李杰强  遂宁日报·大英专刊编辑部主编

漆  敏  大英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附件3

大英县脱贫攻坚奖推荐人选

申报审批表

推荐人选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  荐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大英县脱贫攻坚奖推荐人选申报用表,由推荐单位填写。镇、乡推荐的,需填写“****镇(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工商联推荐的填写统一填写“县工商联”。

二、本表应按规范格式用仿宋小4号字打印填写,阿拉伯数字用Time New Roman。

三、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格式为××××.××。籍贯和出生地填写××省××市××县(区)。推荐人选工作单位填写全称,如无工作单位,只填写家庭住址。

四、“推荐参评奖项”一栏需在选项后方框内以打“√”方式注明参评奖项,限选1项。

五、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时间具体到月份,各时间段要前后衔接、不得空断;获奖情况填写县级以上奖项。

六、本表签字盖章栏需相关机构加盖公章、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审核意见一栏应简要注明公示情况。

七、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和相关必要证明另附。

八、一式四份,规格为A4纸,正反面打印。

大英县脱贫攻坚奖推荐人选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籍    贯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所属主体 脱贫主体    □        扶贫工作主体  □  社会帮扶主体□        理论与创新主体□


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个人简历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300字内)



镇、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工商联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脱贫办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评委会评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一、 纸质版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主标题(上空2行,居中,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同志先进事迹材料(居中,3号楷体)

中间空1行

××××××××××(正文,3号仿宋,行距28磅)

一、×××××××(一级标题,3号黑体)

×××××××(正文,3号仿宋,行距28磅)

数字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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