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发〔2016〕16号
大英县科学技术局
关于实施2015年度专利申请资助的
通 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人:
为了鼓励我县单位和个人将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取得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我县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大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大英县科技局 大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大科发〔2016〕14号)文件精神,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实施2015年度专利申请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对象
凡是大英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个人申请地址在大英县辖区内)2015年度国内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均可给予专利申请资助。
二、资助年度
专利申请日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三、资助标准
国内申请的企业发明专利(职务发明)每件一次性资助1000元,个人发明专利(非职务发明)每件一次性资助8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6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300元。
四、申报及审批事项
(一)资助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到县科技局办理。逾期未到县科技局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需提交纸件材料清单
1. 大英县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2.专利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单位为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职务发明需提供准确、完整的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的名称。非职务发明的个人需提供准确、完整的银行卡户主姓名、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名称(例:XX银行县区XX路或镇XX支行或分行)。
以上材料除大英县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外,其余材料一式一份交到县科技局业务股审核。
五、经费来源及监督管理
专利资助资金从大英县本级应用技术与开发资金中列支,由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对专利资助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在申请资助过程中弄虚作假获得资助资金的,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三年内取消专利资助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大英县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大英县科学技术局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
大英县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编号:
专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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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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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发明( )件 实用新型( )件 外观设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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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或个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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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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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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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职务状况 |
职务发明( )件 非职务发明(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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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附件材料 |
□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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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或个人签章 |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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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资助资金 |
人民币 元,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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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业务股室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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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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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领导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备注:1、选项在□内打“√”。
2、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县科技局业务股。
大英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