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动产公告〔2022〕93号
继承人覃丽军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覃天荣位于蓬莱镇新城区玉峰南街2栋2单元2-5楼1号、蓬莱镇新城区玉峰南街2栋2单元1楼1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覃丽军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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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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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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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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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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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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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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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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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401400号;大国用(2013)第028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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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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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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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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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新城区玉峰南街2栋2单元2-5楼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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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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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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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401401号;大国用(2013)第02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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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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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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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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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新城区玉峰南街2栋2单元1楼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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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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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