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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复函

2016-9-2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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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府办函〔2016146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

   

刘念伍、何帮军代表:

你们在县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理大英县农商行拖欠群众创业贷款贴息问题的建议》(第8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由乡镇政府、县妇联、县财政局和农商行对借款人进行资格审查,由县财政局对借款人给予利息补贴,鼓励县域内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的一项惠民政策。20151月,全省农村信用社业务系统升级,导致胡术华等20户妇女创业贷款没有转入新系统,在贷款本息归还后也没有享受到相应的贴息政策。201631,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及大英农商行相关人员到通仙、玉峰、回马等乡镇对胡术华等20户借款情况进行核实,认定胡术华等20户妇女创业贷款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符合财政贴息条件,但由于大英农商行系统升级漏报的原因,导致未能享受到财政贴息。

二、处理情况

根据大英农商行提供的20户妇女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贷款名单,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协助农商行对其20户贷款户发放贷款的分支机构进行了核实,其情况属实,经县财政局对接省财政厅政策解释,由于发放贷款时间为2012—2013年期间,县农商行未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已不能享受中省财政贴息资金政策,对于县农商行漏报的20户妇女创业贷款贴息277111.73元,由于财政财力有限,而贷款户的利息又必须补贴,建议由大英农商行自行解决。目前,大英农商行已经补贴15户,共计216374.69元,剩余5户经再次审核不符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已取消贷款申请业务。

此复。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23

(联系人:李彦锡;联系电话:1839813859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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