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函〔2022〕57号
大英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大英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
复 函
郭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顾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44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的建议很中肯也很重要。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托育服务基本情况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我县有常住人口38.73万人。截至目前,3岁以下婴幼儿1.09万人。2022年6月,县卫生健康局对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开展了摸底核查,全县提供了托育服务的机构41家,其中:按照性质分类,公办幼儿园18家、民办幼儿园21家、民办托育机构2家。2家民办托育机构中,通过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机构1家,1家正在装修未备案。可提供婴幼儿托位2699个,实际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1623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含教师)157人,平均月收服务费(含餐费)200元/人—2160元/人不等,提供服务形式有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
二、关于“严格落实产假政策,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近年来,我县认真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和“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的规定,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保障婴幼儿父母相关待遇,采取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三、关于“多方式对群众进行照护技能培训,增加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