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2〕9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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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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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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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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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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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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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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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1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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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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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正大街22号锦绣苑4幢5楼2号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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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0923执恢50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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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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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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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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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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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正大街22号锦绣苑4幢5楼2号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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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0923执恢50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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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