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药品的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县食品药监局明确兼职人员对群众常用的购物网站进行定期检查。
9月22日,执法人员发现一家药品零售企业在“美团外卖”上销售非处方药品,9月23日,执法人员到该店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该店于2016年8月16日与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美团外卖服务合同”,截止9月23日,共销售2单,营业额46.15元。针对该店存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按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规定,给予该店“警告”行政处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9 月28日,县食品药监局对大英“美团外卖”维护商“大英众焱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在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不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