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2015年,县安委办转发了《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大安委办发〔2015〕39号),并提出了我县贯彻实施意见,要求各镇乡、园区、社区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五级五覆盖”工作,2015年底完成规模以上规模工矿商旅企业、2016年底所有工矿商贸旅企业完成“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近期,在督查各单位安全管理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时发现,一些乡镇、社区和部门对“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工作有所放松,部分单位和企业仅仅建立了相关制度,未按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升我县安全生产本质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镇乡、各园区、社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落实情况表》(见大安委办发〔2015〕39号附件3)开展自查。要对辖区各基层单位或组织(各行政村、居委会)落实五个全覆盖工作进行督导。特别是对行政村(社区)人员变换要进行及时统计,各镇乡、园区、社区安委会人员调整要及时报县安办备案登记。要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时,加大安全生产考核的权重,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同时述安。
二、请各镇乡、园区、社区、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专项检查。一是要对2015年已落实“五落实五到位”的企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企业进行立即整改;二是推动辖区、行业的一般工矿商旅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务必做到全覆盖。对所有企业检查时,要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表》(见大安委办发〔2015〕39号附件4)留档备查。
三、县安委办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于11月对全县开展“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将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请各镇乡、园区、社区、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落实情况表》和《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表》于2016年11月4日前报县安委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