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决定组建以镇长为队长,分管林业副镇长为副队长,党政办主任、安办主任、派出所所长、林业站长及职工等镇级青壮年同志 30人的镇级应急扑火队,各村组建1支20人的群众扑火队,每个组必须有一支15人的群众扑火小组。 适时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和村组干部、群众的扑火战术和扑火安全知识培训,加强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举办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普及群众避火安全常识,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并对人员姓名及联系方法归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