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人〔2016〕11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苏朝安陈立国等职务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大英县人民政府五届3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苏朝安为大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唐建军为大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代田为大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陈立国的大英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雷宇科的大英县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志奎的大英县国家保密局局长职务;
唐建军的大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建国的大英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霁阳的大英县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杨武的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大英县项目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波的大英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高殿龙的大英县城市管理特勤大队队长职务;
李前锋的大英县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科待遇);樊珍芳的大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王玉国的大英县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唐毅的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王宁的大英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漆筱骅的大英县监察局隆盛分局局长职务;
李代田的大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1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