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大 农 函〔2020〕143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
复 函
何时雨、张斯俊、姚山、何菊华委员:
你们在县人大五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创建工作》(第6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经会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商务经合局,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了地理标志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地理标志农产品,指的是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健康意识和文化品位不断增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不仅注重生态环保,还具有文化内涵,因此能够适应满足人们多元的消费需求,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期主动对接蓬莱镇、河边镇,培育我县的“河边白柠檬”“大英甜橙”“大英青花椒”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现已将“河边白柠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资料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大英甜橙”、“大英青花椒”因历史渊源问题存在资料残缺,目前正在收集中。我县努力抓好农产品品牌创建,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9个、绿色食品49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个。这些产品有着明显的大英地域特性和独特品质,彰显了大英农产品的特色和品牌,有效地促进了传统产业的发展。
您们的建议很好,对加快我县农业品牌工作无疑是很有益的,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作为努力的方向继续抓实、抓好。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名牌产品工作,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进程,提升我县农产品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推进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质量是品牌的生命,加强质量建设是顺应消费升级要求、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举措,而标准化是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重要手段。
二是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与管理。强化农业品牌原产地保护,引导支持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申请地理标志,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创建区域公用品牌。
三是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培育发展自主品牌。鼓励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整合资源,打造优势品牌,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实现品牌共享共建。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期望能得到你们的进一步关心和支持!
此复。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8日
(联系人:何凯;联系电话:1355077666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