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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2016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10-28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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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

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将于201612月到期,为如期完成许可到期换证工作,现将《大英2016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换证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1024

大英2016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换证

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川安监201447号)等法规规章,根据川安监函2015147号、遂市安监函201586号和大安委办发2015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依据零售网点设置安全条件从严控制零售网点数量。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准入关,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为建立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好基础,确保我县烟花爆竹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5号

4.《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川安监201447号)

5.川安监函2015147号、遂市安监函201586号和大安委办发201526号文件

三、工作目标

(一)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在全县零售网点布点规划内符合一家审批一家

(二)提高安全条件,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上级相关规定,取缔一切不符条件的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一律实行专店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销售管理;零售场所专店的面积不小于15㎡,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产、经营、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坚决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和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上岗,鼓励购买安全责任保险。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换证

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凡是被查处有两次及以上违规经营或超量存储的,一律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三)严格审查条件和标准,集中统一办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乡、和社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经营布点和安全条件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再统一报县安监局进行复审换证

(四)严格行政许可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换证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四、换证对象

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经营网点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即日起1031日为调查摸底申报阶段,镇乡、和社区管委会召开部署会议,根据准入条件和零售经营户的申请,约请烟花爆竹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新合理布点并初审。

(二)申报镇乡、和社区管委会为单位集中上报相关资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附件1);

2.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零售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6.原经营许可证原件(新办证不需要提供)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审查验收2016111日至1130日为复核阶段,县安监局根据镇乡、和社区管委会的初审意见,进行复审。申请换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经营场所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坚决不予理。

(四)培训培训对象为审查验收合格的零售经营户,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发证。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培训合格后提交相关资料由县安监局行政许可股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六)其他

1.此次换证采用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规范审核程序,严格建立和完善零售经营网点档案资料,实行点对点的监管机制。

2.烟花爆竹销售实施监销签制度,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并按规定从本县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采购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行一证一点,严禁一证多点经营。

3.零售网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核定数量。

4.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2年,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逾期仍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者,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主体。烟花爆竹经营涉及面广,关系到百姓利益及安全,同时许可证换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责任大镇乡、和社区管委会属于责任主体,要认真学习和理解有关法律法规,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本辖区许可证重新换证布点的初审及申报工作。

(二)逗硬考核。镇乡、和社区管委会要根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的要求和许可证换证的条件与标准,认真负责,把好初审入口关,达不到规定条件、标准和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并作好相关人员的解释、协调工作申报过程中遇到其他情况或问题请及时反馈、沟通,确保许可证换证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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