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2〕140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实施大英县2022年中央资金农产品
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各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你们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17号)的要求和发展实际,编报的《大英县2022年中央资金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表》已收悉。我局会同县财政局研究审核后,制定《大英县2022年中央资金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报请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就实施大英县2022年中央资金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按照《大英县2022年中央资金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表》的相关内容开展项目建设,请按照《大英县2022年中央资金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政策要求,加强和规范相关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渠道、性质,用途不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项目工作协调沟通,做到信息互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
此复。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