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府发〔2022〕43号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冒领待遇追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英县人社局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待遇核查工作的完成情况,现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冒领待遇追缴实施方案》印发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大英县河边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印发
大英县河边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死亡冒领待遇追缴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大英县人社局核查台账为基础,以死亡冒领未追缴到位人员为重点(包含服刑人员、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以全额追回冒领社保基金为目标,切实堵住社保基金风险漏洞,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二、追缴时间
各村(社区)于2022年10月开展冒领待遇追缴工作。
三、追缴方式
(一)由村两委干部上门追缴,将追回的社保基金存入社保基金专户。经办人员在将追回基金存款或转账时,需要标注好冒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村名、款项性质等具体信息,以备入账登记。
(二)对于死亡冒领待遇金额较大、其亲属不愿配合追缴工作、拒不退回冒领金额、符合立案条件等情况的,将由相关部门立案予以追回。
(三)死亡冒领人员直系亲属为国家单位公职人员的,应主动配合追缴工作,并退回冒领基金,如拒不退回冒领基金,将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村(社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抓好死亡冒领待遇追缴工作。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调度协调,督促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追缴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履行好死亡冒领待遇追缴工作主体责任,要迅速部署安排,确保各村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有效;要建立好相关工作台账,保存好佐证资料,做到追缴工作不漏一人、不错一分,真正做到全面追缴到位。
(三)严格标准要求,据实追缴到位。要严格按照县人社局反馈的死亡冒领人员、金额进行追缴,确因前期个人死亡日期核实不精准、追缴金额有出入的,需提供详细而有说服力的佐证材料,由各村(社区)统一上报镇社事办审核,建立工作台账并重新计算月数及需退回金额。
(四)强化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由镇纪委牵头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追缴工作末端落实。对此次追缴工作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村(社区),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