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特别报道    
中共遂宁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报道
中共大英县委六届十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报道

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动态 工作动态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2017-3-21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8| 评论: 0|来自: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 {"原始ID":"f85ebf467e9e4441bfa149af2f000ef5","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发布者":"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Filepath":"/documents/10184/16003/48e98c4ea416407c9064b8c83a83139e.xls","Name":"附件:2017年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Filetype":"xls"}]}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422日(星期六),地点在遂宁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424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即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401号房间,电话0825-586601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4. 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76月中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76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2017 7月上旬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者学生证上未详细载明专业、学制等情况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3)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社工人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新就业的企事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2017713日至16日,面试的具体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 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三)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本次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含试用期)。符合上述规定的乡镇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转任至上级机关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立考录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25-2240007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25-5863139

八、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2.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职位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学校读高中;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