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盐井委〔2022〕127号
中共大英县盐井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调整盐井街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站、所、室、中心、片区):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盐井街道河长制工作的领导,全面保障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街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琴 党工委书记
陈 卓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但 宝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刘 衡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彭述强 党工委副书记
唐仕兵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邹宏伟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邓万兵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高 军 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刘 宇 办事处副主任
李 铭 办事处副主任、盐井派出所所长
廖 勇 社区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潘秀娟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冷红春 老城片区工作组组长
胡昌龙 新城片区工作组组长
张 莉 农村片区工作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市管理办公室,由潘秀娟同志担任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河长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河湖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卓 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但 宝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 铭 办事处副主任、盐井派出所所长
成 员:潘秀娟 街道办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冷红春 老城片区工作组组长
胡昌龙 新城片区工作组组长
张 莉 农村片区工作组组长
河湖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盐井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盐井派出所所长李铭担任。
三、盐井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总警长及三条重要河流分段河长、社区河长、巡查员、保洁员、监督员
总 河 长:刘 琴 党工委书记
陈 卓 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总河长:但 宝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总 警 长:李 铭 办事处副主任、盐井派出所所长
(一)郪江 镇级河长:刘 琴
郪江河(转轮街社区段)
分段河长:刘 宇 社区河长:衡岸柳
巡 查 员:唐建平 保 洁 员:刘 群
监 督 员:由县人大、政协安排一名代表和委员担任
郪江河(花园街社区段)
分段河长:但 宝 社区河长:李正文
巡 查 员:查胜安 保 洁 员:王雪琴
监 督 员:由县人大、政协安排一名代表和委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