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评分标准 |
考核分 |
1 |
日常监管 |
1、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巡查。建立一户一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依法生产经营;2、及时向镇食安办或象山市场监管所通报企业(含小作坊)违法行为;3、配合镇及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检查;4、积极协助镇及相关部门查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5、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排查;6、督促隐患落实到位;7、农村群体性聚餐(坝坝宴)登记备案和现场指导工作。 |
40 |
1、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巡查,建立一户一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依法生产经营,得5分,未做到位酌情扣分;2、及时向镇食安办或象山市场监管所通报企业违法行为,得5分,企业(含小作坊)有违法行为不报扣5分;3、配合镇及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得5分,不配合的扣5分;4、积极协助镇及相关部门查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得5分,不配合的扣5分;5、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每年不少于10次,得10分,每少一次扣1分;6、督促隐患落实到位,得5分,未督促或督促不力酌情扣分;7、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坝坝宴)登记备案和指导工作,得5分,未做或少做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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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项行动 |
1、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有关标语;2、及时汇总材料及有关报表;3、配合镇及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 |
10 |
1、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有关标语,得2分,未做扣2分;2、及时汇总材料及有关报表,得5分,每少一次扣1分;3、配合镇及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得3分,未配合,按全年的专项行动次数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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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能力 |
1、及时报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实时监测掌握、分析研判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3、及时报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同镇及相关部门对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
15 |
1、及时报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得5分,有信息不按时上报或不了解信息,扣5分;2、实时监测掌握、分析研判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得5分,没有做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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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传教育 |
1、利用载体开展各类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活动;2、积极参加镇及相关部门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3、及时报送和统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信息。 |
10 |
1、利用载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活动,得3分,没有扣3分;2、积极参加镇及相关部门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安全知识宣传,参加得3分,没有按时参加扣3分;3、及时报送和统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信息,得4分,没有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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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作纪律 |
1、事故报送纪律,事故发生首先应向玉峰镇政府汇报情况,并及时开展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不得越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2、发现在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客观上报,不得知情不报、缓报、瞒报;3、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有碍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信息;4每次开会要按时参加;5、不得接受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个人)可能有碍案件查处的馈赠和宴请。 |
25 |
1、事故报送纪律,事故发生首先应向玉峰镇政府汇报情况,并及时开展事故的处置工作,不得越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做到的得5分,没有做到酌情扣分;2、发现在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客观上报,得5分,知情不报、缓报、瞒报,扣5分;3、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有碍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信息,得5分,泄密执法信息的扣5分;4每次开会要按时参加;5、不接受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个人)可能有碍案件查处的馈赠和宴请的,得5分,有接受馈赠和宴请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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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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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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