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综行执〔2022〕79号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22年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大队、中心:
现将《2022年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15日
2022年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随着元旦、春节临近,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聚会等增多,冬季天干物燥,火灾事故多发,同时受低温、大雾等极端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遂安委〔2022〕28号)和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大安委发〔2022〕1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以人为本理念,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工作重点,深刻汲取血的教训,坚决破除侥幸心理,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举一反三,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全局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到2023年3月20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环卫作业及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强化环卫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教育,要求环卫工人在日常工作中按规定着装,在清扫保洁过程中随时注意过往车辆,不要随意请人顶班、带班。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做好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环卫作业车辆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保养检修,定期不定期督促三方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弃土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弃土场安全管理,做好弃土场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局领导一月带队巡查一次、大队领导一周带队巡查一次、辖区中队每天巡查一次”制度,常态化对弃土场陡坡、沟渠、涵洞等地质灾害点进行动态监测,确保不发生垮塌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渣土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防火防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常态化地加强机关股室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扎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二是常态化地对股室、大队、数管中心、伙食团、岗亭、仓库等区域用电线路进行排查整治,发现线路老化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常态化地对领导办公室和各股室下班后电源关闭、门窗关闭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四是结合职能实际,对城区进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如发现商户、居民违章圈占燃气管道的要立即整改。
(四)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定期对执法车辆及环卫作业车辆进行检查、维修保养,避免车辆“带病”上路。二是做好驾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年关末尾亲戚朋友返家聚会增多,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开车拨打电话、酒后驾车及疲劳驾驶。
四、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是针对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做出的一项工作部署,局属各部门要立即行动,按照方案要求,立足于以人为本的高度,消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三管三必须”责任。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局安办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带队检查,副组长要具体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和措施,切实抓实抓细。要建立检查记录、安全隐患台账,对重大隐患要跟踪落实。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改进方式,延伸安全监管的触角和氛围,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严肃纪律,严明责任。要严肃安全检查纪律,严明检查责任。要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意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工作走过场、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不认真履职,以及失职、渎职者,要予以严肃处理。
(五)加强信息报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各股室、大队、中心每周要向城环股报送工作信息,并及时报告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阶段性活动开展情况,2022年12月31日前,形成阶段性工作情况以及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报送城环股;2023年3月13日前,将今冬明春安全防范工作总结报送城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