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厅植物保护站负责组织开展复检工作。将所有不合格样品在检测后3个工作日送厅植物保护站复检,厅植物保护站确认检测结果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反馈承检机构。
(三)畜禽产品
由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复检工作。将所有检出呈阳性或超过残留限量的可疑样品检测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样本送至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进行确认,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确认检测结果阳性或超标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反馈承检机构。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根据情况,在各承检机构抽取部分合格样品进行复检。各承检机构检测后的样品在数据上报后至少保存两个月。
七、结果报送
检测结果汇总表和总结分析报告(含电子版)于2023年12月1日前报送。
八、监测结果及总结分析报告
(一)总结分析报告内容
1.监测的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地点选定、监测样本代表性和抽样环节科学性、抽样数量、检测参数等。
2.当地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总体情况,农产品基地认定情况等。
3.监测结果总体概况。
4.监测结果分析。
(1)从种类、品种、参数、环节等进行数据比较分析。
(2)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
(3)不合格样品溯源情况。
(4)原因分析。
5.对策、措施与建议。
(二)监测结果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