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原《大英县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1月6日开始实行,有效期5年,已于2021年1月5日废止。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县结合实际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则。主要讲清述明《办法》出台的目的、依据等内容。
(二)资金来源。县级工业发展资金由县财政预算安排,每年在预算中专项安排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三)使用目的。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培植壮大产业,提升能源化工、装备制造主导产业和建材、纺织、食品、电子等传统产业竞争力。提高工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企业效益,推进企业节能减排降耗,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竞争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充分激发和调动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名牌品牌创建、上市融资等投入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全县工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
(四)使用原则。公开透明、严格监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量入为出、择优支持。同时注明了支持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省市县产业发展规划。
(五)使用对象、范围和方式。使用对象主要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正常、管理科学、会计核算规范、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行业优势明显、信誉良好的工业企业。使用范围包括支持企业创新融资、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大力支持技术创新、推进品牌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业经济运行协调、工业发展要素保障、工业发展战略研究、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等,以及县政府确定的其他支持领域或重大项目。使用方式主要包括项目补助、项目奖励、专项扶持等。
(六)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地在大英县境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政策、环保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全县工业结构调整方向等6大条。
(七)申报程序。主要讲明县级工业发展三、特色资金实行年度申报制度,说明申报、审批、决策、拨付流程。
(八)监督管理。县经科局和县财政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业发展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项目的执行、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情况。检查采用跟踪项目全过程、抽查相关资料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等多种方式。
三、特色
该《办法》进一步规范县级工业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工业发展资金对工业企业投资主体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同时引导、配套中省市支持工业发展的相关项目资金,加大对我县工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我县工业经济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