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监函〔2023〕30号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复函
高翔、罗英、夏晓丽委员:
您在县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广告创意产业园的建议》(第49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我县广告行业概况
(一)广告行业发展现状。建县以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县的广告业发展也随之进入空前活跃期。截至目前,县内规模大小不一的广告经营单位近200家,广告从业人员1500余人,从建县初200余万元的营业额,增长到目前1亿余元,缴纳税收近千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500余个,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弱项和短板。尽管我县广告行业发展态势良好,但与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规模小,比重低,质效不高;主体小、散、弱,创新能力和品牌建设意识不强;专业人才缺乏,设计制作水平不高;长效机制尚需完善,行业作用发挥有待规范改善。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落实管理机构。根据县政府交办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我局认真研究并落实专门股室负责办理提案,打造广告创意产业园工作。
(二)争取资金支持。广告创意产业园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需依托政策支持和社会参与,我局积极向上级对接联系,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截至目前,未争取到上级项目建设资金及配套政策和社会投资。同时,我局对广告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调研,多方因素显示,我县建设广告创意产业园的条件和时机暂不成熟。
三、下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加强广告监管和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政策支持,夯实广告业发展基础,创造有利于建设广告创意产业园的有利条件,力争早日建成具有大英特色的广告创意产业园。
特此函复。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