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综行执函〔2023〕36号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
复 函
李碧莲委员:
您在县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建议》(第6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规划设计水平的建议
目前,我县户外招牌设置标准参照《遂宁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相关规定执行,《导则》从通用规定、品质引导、风貌要求、安全要求、管理要求等方面对户外招牌设置进行了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我县结合《大英县重点发展片区城市设计》《大英县新老城区城市设计暨特色街区详细设计》等方案,以县城区建筑立面风貌改造为重点,按照“先统筹规划,后具体实施”的原则,对实施改造街道户外招牌的大小、高度、位置、材质、字体等进行了统一设置。目前,金元街、政府街、天平街等街道店招牌在规划上均注重了协调融合、展现特色、安全可靠等要求。
二、关于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提升业主审批意识的建议
通过入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遂宁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相关要求,并向商家、广告业主宣传户外广告、店招牌设置审批流程,引导市民按照规划设计—审批—备案—设置等流程进行户外广告设施、店招牌设置。广告业主及商家自觉履行户外广告、店招牌设置审批的意识进一步提升。
三、关于严格日常排查,进一步落实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是强部署、明责任。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蓬莱镇、盐井街道等部门成立大英县城区户外广告(店招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大英县城区户外广告(店招牌)整治工作方案》,按照“规范一批、保留一批、拆除一批”三个一批原则,明确3年整治工作任务,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二是强引导、促自改。重点对影响市容的、未经审批或审批到期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店招牌进行排查,引导业主自行整改或拆除。今年以来,商家自行拆除或整改户外广告(店招牌)21起。三是强整治、提效果。按照“先拆除再规范”的原则,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不规范店招店牌的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对城区存在安全隐患、未经审批设置或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户外广告(店招牌)进行拆除。今年以来,已拆除各类违规户外广告(店招牌)46处。三是强监管、纠违规。严格落实城市管理网格化监管责任,常态保持日常巡查监管,检查商家是否履行相关手续,对商家正在进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店招牌)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引导商家按照流程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店招牌)。纠正违规设置行为11起。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分时段、分区域的管理方式,强化日常巡查监督,加大对店招店牌、户外广告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景观,促进我县城区户外广告(店招牌)健康有序发展。
此复。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