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水利局 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3〕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如下(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和“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水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请按照《遂宁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21〕101号)要求执行,同时要加快预算执行,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