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场所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5.救助站负责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6.殡仪馆、公墓负责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各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和事故调查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联络协调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安全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组长;负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快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落实相关工作,并做好各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资料档案。
2.现场处置组。由发生突发事件对应业务分管局领导、业务股室相关人员和组长指派的人员等组成。负责快速组织应急人员,指挥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后勤保障组。由分管局办公室领导或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的局领导、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4.善后工作组。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的局领导和相关股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办理事故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5.事故调查组。由分管纪检监察的局领导、业务分管局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