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3〕36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改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实施意见》(大府办发〔2020〕1号)、《扶持商贸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惠企办法》(大府办发〔2020〕11号)、《大英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大府发〔2021〕13号)3件政策措施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实施意见》第二点修改为:认真落实《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加快大英粮食物流园区续建项目建设、盐化仓储扩建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县、镇、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体系,促进农村地区商品双向流通。推动物流专业化发展,支持物流企业整合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健全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支持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建设智能物流信息平台。鼓励企业用先进信息技术及装备,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降低仓储管理成本。
第七点修改为:以遂宁市争创国家级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为契机,引导企业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组织模式,推进农村物流资源整合与协同开发,推广“多站合一”的农村物流节点发展模式。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四川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大英城乡高效配送中心”项目。
二、将《扶持商贸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惠企办法》第四点修改为:凡商场、专业批发市场、大型卖场(购物中心、超市、书店等)统一结算的法人企业,投资3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不含商品),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投资1亿元以上(不含商品),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
三、将《大英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第二部分第(四)条第2款第(1)项第二句修改为:引导传统石化企业开发中下游产品,注重与中石油四川石化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减油增化;利用盐卤资源优势,引导制盐企业由单纯制盐向生物化工、医药保健品拓展,推动盐化工产业链延伸;承接成渝和长江经济带等地优质化工企业,集中资源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将大英建设成为成渝两地重要的油气盐化工一体化基地。
第三部分第(二)条第1款第(2)项第一段修改为:打造汽车零配件产业集群。鼓励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推进机器换人,降低汽配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率;深化与国际国内先进技术资本合作,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和成渝汽车产业,大力发展关键零配件、部件、总成、车用电子电器、安全驾驶辅助设备制造,做精、做大、做强汽车零配件专业制造产业,逐步扩大整车制造企业配套份额、提升配套能力。
第三部分第(二)条第2款第(1)项第一段修改为:打造环氧乙烷产业示范基地。充分发挥与四川石化战略合作和盛马三期产品结构升级项目的环氧乙烷产品优势,大力发展环氧乙烷产业,在拥有6万吨高表面活性剂和3000吨吗啉项目基础上,为环氧乙烷产业链企业提供10万吨/年的环氧乙烷,进一步为下游精细化工产业提供包括聚羧酸减水剂单体、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丰富原材料,形成环氧乙烷原料—初加工—深加工完整产业链。同时,加大环氧乙烷下游新材料企业招商力度,引进一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环保型的环氧乙烷衍生品项目,延伸壮大产业链,建设循环发展、综合利用的环氧乙烷产业示范基地。第三段修改为:协调发展石墨烯产业。发挥聚能科技“两盟一院两中心”行业领先优势,加速石墨烯材料、终端产品的开发利用和高品质石墨烯材料的工业化应用;支持化学新材料企业积极参与四川省军民融合企业认定,进入全市“民参军”企业培育名单。
第三部分第(二)条第3款第(2)项修改为:以开发区现有骨干企业为基础,新建一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突破和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沿技术、关键和核心技术。鼓励企业积极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建设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联盟等创新组织,支持化学新材料产业依托中国工程院院士高端人才优势,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提升化学新材料产业技术水平;支持汽车零部件和装备制造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创建军民融合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建立集招才引智、企业孵化、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创新基地为一体的全链条数字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引导企业基于互联网跨平台开展业务,加快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
第三部分第(二)条第3款第(3)项修改为:大力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示范,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深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积极推动“企业上云”,推动云应用软件和云服务在企业中的应用;加快引进检验检测中心、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落户示范园区,支持能源盐化工企业建设石油化工产品检验检测共享中心;完善科技中介创新服务配套,深化“科创通”“天府科技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使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创新服务机构;提高示范区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
第五部分第(二)条第5款第一句修改为:兑现落实对技术改造与创新、市场开拓、融资贷款、品牌建设、节能降耗、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方式给予扶持,统筹工业生产要素,从电力、水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等方面最大限度给予优惠。
本通知自2023年5月9日起施行。相关文件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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