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3〕30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延长购房补贴实施期限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鼓励合理购房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大英县2022年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大府发〔2022〕6号)“(三十七)对合理住房需求给予支持”和“(三十八)推动地下车位去库存”两条购房补贴措施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凡在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地下车位的购房户均可享受《大英县2022年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中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购房补贴优惠政策。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