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函〔2023〕25号
大英县水利局
关于报送2023年水库安全管理、安全度汛
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水库防汛责任制,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及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农水中心关于做好水库工程汛前检查的通知》(川农水〔2023〕16号)要求,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座水库落实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水库技术责任人和水库巡查值守责任人。
请各相关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汇总辖区内《大英县2023年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落实情况表》,于2023年3月31日前,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水利局402室(可先报送PDF扫描版),同时责任人若因职务发生变动,应同步更新水库公示牌人员信息。省、市将于4月底前分别对大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责任人进行登报公示,并在汛期开展抽查,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实填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责任人登报公示后,原则上不作变动,若确需变动须逐级上报,并及时更新现场责任人公示牌。
大英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