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函〔2023〕26号
大英县水利局
关于报审2023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规程》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
为确保小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和应急抢险工作有序进行,做好小型水库安全度汛“三个重点环节”,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四川省农水中心关于做好水库工程汛前检查的通知》(川农水〔2023〕16号)要求,须在每年汛期前修订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规程》并按要求报备。
请各相关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参照2022年度报批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规程》,及时检查预案规程的内容、人员、日期等是否有调整变化,按时完成修订编制工作。于2023年4月3日前,将编制完成并盖章的2023年度《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规程》报送至县水利局402室备案审查,以便及时进行批复。
大英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