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玉府发〔2023〕3号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23年自建房安全巡查监管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当前疫情管控全面放开,大量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将返乡过节、生活,大量多年未使用房屋、C级D级房屋或被不知情的业主使用,造成我镇住房领域新的不安全隐患风险较大。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发〔2022〕55号)文件精神,结合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遂宁市农业局<关于加强节前节后农村村民建住房审批和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大农函〔2023〕5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镇2023年自建房安全巡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LED屏幕、网格员入户等办法,宣传2021年城乡房屋安全普查、2022年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成果,让回乡人员知晓自建房安全等级、镇村管控措施、农房建设(整改)审批程序等。对返乡计划入住C、D级房屋人员要发放危房告知书,帮助其落实安全住房。
二、加强巡查
镇村(社区)两级要加强对入住不安全房屋、未经审批建设(整改)房屋的行为进行巡查,各村、社区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镇村建办并建立问题台账,具体:
(一)由镇挂片领导牵头,组织驻村干部形成镇级自建房安全巡查小组,定期(一旬不低于一次)或不定期巡查全镇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村(社区)开展巡查监管。夜间以及节假日期间,由带班领导、值班干部开展巡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报镇村建办。
(二)村(社区)由村(社区)书记主任牵头、其他各村(社区)干部参与,组织辖区内村(社区)小组进行定期(每周1次以上)或不定期巡查,发现入住危房户要及时告知相关政策并帮助落实安全住房,发现未经审批整改危房的要及时宣传政策,制止非法改扩建行为,并上报镇村建办。
(三)镇村建办接到上报后,将会同镇自规所、镇执法办、镇应急办前往处理。解决不了的报镇党委研究解决或上报。
三、逗硬考核
由负责自建房安全巡查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镇村建办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住房安全巡查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如有人员入住不安全房屋、未经审批私自修建房屋,村(社区)未及时上报情况,整改不力,尚未造成安全事故发生,且被县级单位巡查发现扣除我镇目标考核分数的,将对村集体(社区)、村(社区)书记加倍扣分处罚;如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将由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1.危险房屋告知书
2.动态巡查日志
3.玉峰镇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包保安排表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
危险房屋告知书
镇村组村(居)民:
你户房屋为级危房, 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具有垮塌的危险,严重危险到你户及过往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你户及时撤离危险房屋,如需进行维修加固、拆除重建,请及时联系村(社区)房屋协管员,联系电话 ,在获得相应审批后,安全施工.
特此通知。
玉峰镇 xx 村村民委员会
x x年 xx 月 xx 日
附件2:
动态巡查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