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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1-10 10:04|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71| 评论: 0|来自: 县生态环境局

摘要: {"原始ID":"b72ab23e28f4c2cf8caef492d064d3fd","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发布者":"县生态环境局","附件":[]}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大英生态环境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84条,其中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125条,占21.4%;生态环境信息427条,占73.12%;部门文件信息2条,占0.34%;其他信息30条,占5.14%。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大英生态环境局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调研、答复、送达等程序。2022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2022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股室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部门,专人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工作;各股室、单位负责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确定等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在公开内容方面,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工作重点公开了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空气质量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二是公开渠道方面,在大英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环境信息公开专栏,全方位展现我县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建立多级审核制度,严格把控质量关,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考核。定期、不定期通报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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