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3〕188号
县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一、明确资金安排管理。本次下达的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我县农田建设任务,请结合工作实际,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为顺利完成2023年度农田建设任务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遂宁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遂农〔2020〕64号)相关要求,现一并下达你单位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施绩效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你单位要认真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加强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公开透明,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