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大英生态环境局依托大英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64条,其中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122条,占21.63%;生态环境信息438条,占77.66%;其他信息4条,占0.71%。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调研、答复、送达等程序。2023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0件,转下一年办理1件。2023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保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二是按照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按照政务公开更新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并且抓好日常监测检查和督促整改;三是及时做好相关栏目更新,做到有信息立即更新,注重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在公开内容方面,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工作重点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水质监测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二是公开渠道方面,在大英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专栏,全方位展现我县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承办人员初审、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