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沟通,逗硬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确保做到活动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信息、开展后有总结,确保活动不走样、出实效。各级各部门于5月29日前报送一名联络人员(见附件1);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每周四10:00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图片和视频;在5月29日和7月1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及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文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安办(县应急局60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县安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联 系 人:代巧梅
联系电话:0825-6162019
邮 箱:897336205@qq.com
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遂州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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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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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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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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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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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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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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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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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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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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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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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5月29日前将此表发送邮箱:897336205@qq.com。为便于以后沟通联系,请务必把表里内容填上
附件2
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遂州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