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1〕78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暂缓开展普福村、五凤村等7个村
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复函
盐井街道办事处:
贵单位《关于暂缓开展普福村、五凤村等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函》收悉,现将相关事项复函如下。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要求用3-5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目的是要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是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后一公里(主要程序包括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登记赋码),是建立集体所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独立核算、自主经营、风险共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立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2021年省市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方案重要内容。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是一项政治任务;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是今年省委考核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指标之一,同时也是市委考核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各级书记亲自抓的一把手工程,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
综上所述,请贵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全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会议要求,于2021年7月底前监督指导辖区内普福村、五凤村等7个行政村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
此复。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