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谭雯旻蓬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张斯俊 蓬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王爽颖 镇党政办主任 蔡 洪 镇安全办主任 唐 军 镇财政所所长 蔡其中 镇综治办主任 张子洋 镇第二派出所所长 唐志强 古柏办事处主任 陈 武 寸塘口办事处主任 彭凌云 红林办事处主任 冷红春 太吉办事处主任 张志坚 火井办事处主任 彭 涛 红旗办事处主任 全镇49个行政村村主任及辖区学校,企业负责人等组成。 镇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设在镇安全办,由蔡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镇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镇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 (一)制定本行政区内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道路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三)在镇人民政府授权下与辖区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深入分析本行政区内道路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状况,定期组织开展道路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整治大检查和整治工作。 (五)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实现对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 (六)定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农村道路养护隐患排查,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 (七)组织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员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纠工作,收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八)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工作。 (九)完成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车管业务。 (十一)镇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内,由主任1名,具体业务人员3名组成。办公设备按照上级要求配备。 (十二)镇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经费由镇财政划出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一年内不低于8万元,实行专款专用。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农村道路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固定办公场所,做到有机构牌、有会议记录、有工作台账。 (二)镇农村道路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公室人员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与本人职称评聘、工资晋升、奖励工资发放等相挂钩。 (三)镇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组成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做好各自所在行政辖区的农村道路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工作。 (四)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适时召开事故预防工作分析会,定期分析辖区交通事故情况,期间如遇重大节假日应提前安排农村道路农村道路养护及环境综合整治部署工作,及时沟通信息,做好相关软件台账资料和收集。 大英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