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致电12345称其朋友的孩子就读于大英县天保镇天保幼儿园,因孩子的父亲亡故,母亲患有神经病,想询问是否可以减免其幼儿园的学费。
接到反映后,县热线中心高度重视,赓即组织县教育体育局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核实,该幼儿家庭情况困难属实,但是因我县暂无幼儿园保教费减免相关政策,学校无法减免该幼儿保教费。为切实解决幼儿家庭困难,经研究决定,根据文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遂教体函〔2019〕167号)规定,该幼儿家庭情况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可享受每学期500元的“三儿资助”,天保幼儿园已将该幼儿纳入认定资助对象。同时,幼儿园也将积极帮助该幼儿向民政、妇联等部门争取帮助,群众对此感到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