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县疾控中心职能简介
1.承担全县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开展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与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8.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职能。
(二)县疾控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重点疾病防治,把霍乱、登革热、手足口病和流感等重点急性传染病作为防治工作重点。做好重点疾病防治应急准备、技术培训工作,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及时开展大英县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
二是强化全县生活饮用水、健康危害因素、公共场所监测等工作,完成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效果监测。
三是加强结核病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实行全流程管控,狠抓核心指标,防控质量不断提升。
四是切实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不断强化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不断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五是继续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开展疟疾、碘缺乏病防治宣传,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对各医疗机构发热病人血检工作进行质控督导。
六是持续做好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工作,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督导和检查考核。
七是持续引进培养专业人才,提高专业技能。紧紧围绕应对新冠感染疫情暴露出的短板,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和留住人才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安全和质量意识,狠抓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重点工作,夯实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提高全县整体防控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疾控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疾控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疾控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982.54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25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收支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疾控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98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2.5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疾控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98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54万元,占81.06%;项目支出186万元,占18.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疾控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982.54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8.25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收支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2.5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疾控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982.54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25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收支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69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829.68万元,占84.44%;住房保障支出64.17万元,占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5.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养老保险。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支出,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3.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13.13万元,主要用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4.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重大公共卫生等项目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万元,主要用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费及全县其他公共卫生等项目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9.2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4.17万元,主要用于县疾控中心支付单位部分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疾控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6.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8.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疾控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相关部门调研、检查、交流等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卫生健康事务、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疾控中心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3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85万元,差旅费8.5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疾控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疾控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疾控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疾控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县疾控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982.5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718.17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78.3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86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卫生)(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开展医疗卫生健康管理活动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支出(项)指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公共卫生专项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8.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