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1.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2.负责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4.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负责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7.对派出机构进行管理,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8.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9.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0.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1.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155.16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84万元,主要是人员基础绩效奖。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入预算155.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1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支出预算15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6万元,占69%;项目支出47.50万元,占3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155.16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84万元,主要是人员基础绩效奖。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1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155.16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84万元,主要是人员基础绩效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万元,占7.12%;卫生健康支出135.91万元,占87.59%;住房保障支出8.21万元,占5.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9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保险支出,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工伤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21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付2024年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84.62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卫生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47.50万元,主要用于:打击非法行医、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监督检查、执法办案等项目。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6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行政单位职工医疗费,确保按政策规定兑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确保按政策规定兑现。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7.50万元,其中:打击非法行医3.00万元;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5.00万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及人员培训4.00万元;执法办案7.50万元;职业病防治项目8.00万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20.0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相关部门调研、检查、交流等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2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6.50万元,差旅费25.7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
培训费6.50万元,较2023年预算总数增加3万元,主要是增加职业病防治项目、执法办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培训。
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
差旅费25.70万元,较2023年预算总数增加15.27万元,主要是增加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差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即定额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7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38.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人员,按标准增加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155.1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91.44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6.21万元;本年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47.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卫生)(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卫生)(款)卫生监督(项):指用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执法办案、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监督检查等项目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附:表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