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根据大委办〔2019〕4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县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田建设管理、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农业农村人才、农业对外合作等工作。
3.负责由县本级涉农违法案件调查处理,配合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重点工作
全年完成粮食播面60.04万亩,力争达60.54万亩,总产达到21.47万吨、力争22.12万吨,油料播面达20.32万亩,力争20.61万亩,大豆播面达8.39万亩,力争8.68万亩,出栏生猪55万头以上,新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27家,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97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70%,力争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突破100个,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达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6.5%的目标。重点实施好“六大行动”。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梯次推进,突出示范引领建设和美乡村。就是要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研究出台《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推进方案》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考核考评办法》,力争全县每年培育示范村10个以上,通过认定一批先行村、培育一批示范村,梯次推动所有行政村整体提升。在示范培育基础上,总结提炼好的经验模式,以点带面在全县推广。
二是坚持高质高效、融合发展,突出兴产富民建设和美乡村。就是要坚持成片成带成规模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2+4”产业发展布局,做强优质粮油、现代畜牧主导产业,做优水果、蔬菜、中药材、青花椒优势产业,争创一批国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强镇,加快建设以蓬乐路沿线为重点的乡村旅游示范带和以遂大快捷通道沿线为重点的都市农业示范带,着力打造独具大英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农文旅融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新兴产业新业态。引进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以家庭农场为主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市场营销,让更多的“大英产”农产品融入“遂宁鲜”公用品牌,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质效,创新“共孵+”模式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实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达6%以上。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高位推动,突出补短强弱建设和美乡村。坚持以“长牙齿”的硬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撂荒地动态清零行动,守稳守牢耕地红线不突破。围绕高标准配套田网、水网、路网,高质量提升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农村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围绕“机耕、机种、机收、机防、烘干”等环节,建立健全以“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村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点”为主要模式的县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发展全程托管、半托管等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力打造“天府粮仓”示范县,力争到2026年建成集中连片、宜机作业、能排能灌、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友好、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37万亩。
四是坚持宜居宜业、配套服务,突出乡村治理建设和美乡村。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充分发挥“宋井桃源”“乐享土门”和镇级精品村示范作用,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为抓手,围绕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等重点久久为功,深入实施“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三大工程,全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扎实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全面开展“乡村绿化、村庄洁化、水体净化、杆线序化、道路美化、庭院靓化”六大专项治理,力争2024年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6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人数177人,实有人数179人,内设行政事业单位24个,其中:(1)行政管理机构1个(大英县农业农村局机关);(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大英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大英县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中心、大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英县农机监理站);其它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19个(大英县植物保护站、大英县农业技术信息推广站、大英县土壤肥料生态管理站、大英县农机推广站、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英分校、大英县农业经济作物推广站、大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大英县水产站、大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大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英县天保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河边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卓筒井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回马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玉峰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象山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金元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蓬莱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隆盛镇畜牧兽医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2989.2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246.43万元,主要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入预算22989.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067.29万元,占87.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1.99万元,占12.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支出预算2298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1.99万元,占12%;项目支出20227.29万元,占8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2989.2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增加18246.4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1.9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72.51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94.78万元;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73万元、农林水支出15357.0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00万元、其他支出6094.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921.99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3.8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77万元,占10.36%、卫生健康支出106.73万元,占3.65%、农林水支出2291.89万元,占78.44%、住房保障支出220.6万元,占7.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4.13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64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9.03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3.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4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农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656.2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农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147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4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强制免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控预警等。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农机监理与执法、农业及渔政执法。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核查工作。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精品村财务审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3万元,主要用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村级防疫员补助、农村阳光惠民平台运行维护、农产品(水产)畜产品安全检测、犬只收容补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2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61.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2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办公设备采购。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工作实际需要,暂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猪稳产保供、持续做好两项改革工作、撂荒地复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鱼米之乡”项目及蔬菜、生猪产业集群等工作的上级监督检查验收及友邻市县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等。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执法用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猪稳产保供、撂荒地复耕、动物疫病防治、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鱼米之乡”项目及蔬菜、生猪产业集群等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万元,其中: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差旅费5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500%。主要原因是原预算基数低,实际发生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涉及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业统计等工作的上级部门以及人大、政协等视察调研会议增多。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培训任务计划拟对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资金减少11%。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安排增加派驻援彝专班3人,差旅费增加5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6094.78万元。主要是上年度结转债券资金。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3.6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87.83万元,增加30%,主要原因是将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及公务员车辆补贴纳入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8个,涉及预算资金23780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68个,涉及预算资金2378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 (项):反映用于粮油生产保障、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