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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粮组发[2015]1号--中共大英县粮食局党组关于印发《“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4-2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aab917b4b27946aaaf2b31615a2e80c8","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大粮组发〔2015〕1号","附件":[]}


大粮组发〔2015〕1号

中共大英县粮食局党组

关于印发《“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大英县纪委 大英县监察局《关于印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纪发〔2015〕6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机关内部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着力“三转”,打造一批政治素质够硬、业务能力够强、廉政作风够好,对党忠诚,对人民有爱,对事业有责任心,对家庭有担当的粮食工作队伍。现将《“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英县粮食局党组        

2015年4月23日           

               

中共大英县粮食局党组

关于“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

工作方案

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我县粮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局党组决定在全县粮食系统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简称“创铸树”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紧扣全县反腐倡廉新形势和粮食队伍自身建设实际,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实现大英“新型工业县、优秀旅游城、生态示范区”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涵

按照省、市、县纪委的部署要求,“创铸树”活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创三优”。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铸利剑”。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中建功立业;三是“树新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一是队伍更加过硬,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全面提升,组织充分信任,群众广泛好评,家人全力支持。二是“三转”更加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带头“自转”,联动局纪检组,带动全局干部职工“三转”,确保职能转变不“缺位”、不“断档”。三是履职更加有效,纪检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全局干部职工精、气、神得到改善,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举措

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总体要求,把“创铸树”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解决自身建设和正风反腐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一)加强纪律建设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及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和市委指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5月底)

2.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牵头股室:政保股;配合股室:办公室、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按县委、县纪委部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牵头股室:政保股;配合股室:办公室、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

4.开展“会前学法学纪”活动。建立全局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干部职工大会必学、党组会认真学、工作会议选择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牵头股室:政保股;配合股室:办公室、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4月)

5.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机关新进人员必须书面承诺。(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6.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局党组、纪检组组长、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要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探索差异化考核。制定细化落实县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探索将是否启动“一案双查”作为违纪案件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7.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局党组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严肃追究不按时按质报告的相关人员责任。(牵头股室:政保股;配合股室:办公室、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提升履职能力

8.围绕“三转”狠抓干部培训。积极组织培训,扎实开展“清风讲坛”学习培训活动,解决好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全面履职的能力。(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9.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办法,适应“三转”后充分履职需要。(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10.参加廉洁知识网络竞赛。积极参加在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举办的廉洁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浓厚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5月)

11.开展“订单式”调研。围绕正风肃纪、案件查办、纪检体制改革、粮食工作等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完成时限:2015年底)

(四)聚焦主责主业

12.集中查办大要案件。重点查办粮药物流园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购进,固定资产拍卖、专项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查办,对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监督。(牵头股室:局纪检组;配合股室:办公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13.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重要复杂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及办理机制,深化局领导干部带信下访活动。(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14.持续发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巩固深化“9+6”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分析研判“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结合全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治突出问题,对号入座,积极整改,确保整改效果长效化。(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15.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积极组织观看教育警示片,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16.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6月)

17.深化社会评价。在局官网中制作群众评价公示栏,设置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三个项目,加大宣传,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评价,季度统计,季度考核。(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五)严格纪律约束

18.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19.严格干部监督。对新调入的干部,要严格审查身份、年龄、学历、履历等问题。(牵头股室:政保股;配合股室:办公室、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9月)

20.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配合股室:政保股;完成时限:2015年底)

21.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行政”。(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22.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督促干部自我审视、自我检查,坚持“干净做人、清白做事”从自身做起。(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六)加强激励关怀

23.开展“新常态、新生活”爱家倡廉主题活动。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接送一次子女或做一次亲子交心谈话、帮家属做一次家务劳动、陪父母户外活动一次、读一本经典文集,强化干部家庭角色意识、生活责任意识和阳光工作生活的社会担当。(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24.选树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牵头股室:政保股;配合股室:办公室、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25.健全干部绩效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深化选优评优活动,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牵头单位:政保股;配合股室:办公室、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26.探索完善个人奖励机制。(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27.认真执行带薪休假、探望慰问、困难帮扶、工会活动等政策规定。(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政保股、业务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组织保障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殿英同志为组长,局纪检组组长徐海钦同志为副组长,唐光银、杨川平、陈婉、梁勇等同志为成员的“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保股,由陈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政保股负责其日常事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铸树”活动是全面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式下,推进正风肃纪的重大举措,是打造风清气正粮食队伍的重要契机,各党支部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上,提高认识,确保人人参与。

(二)加强组织,强化措施。局“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各支部,传达活动精神,将活动分工落实到人头上;各支部负责人要联系活动方案,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三)着力监督,确保成效。局“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对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收集和总结,对“走样”的要及时纠正,对“有特色”的要予以表扬通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活动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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