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反馈(4分)
| 问题整改
| 2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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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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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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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反馈
| 2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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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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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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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质量
| 自评质量
| 10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此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分标准,部门参照该标准对部门及下属单位抽查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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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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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10分)
| 10
|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评价组发现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财政厅复核确认后按0.5分/次予以扣分,最高扣10分(此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分标准,部门参照该标准对部门及下属单位计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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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2021年玉峰镇共有人大代表78名。大会闭会期间主要由各人大代表依法开展调研视察、学习培训和联系选民等。
2.项目实施情况
通过为人大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合理的活动经费与服务,实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确保玉峰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依法履职。2021年预算批复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12万元。用于人大代表年中视察、人大代表赴外地学习培训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财政全额划拨。项目资金严格管理,代表活动经费由县财政局统一掌握,按人大代表实际使用数进行费用报销。
(二)
项目绩效目标
为确保资金安全,做到专款专用,我镇在年初预算资金下达后明确了项目目标、项目组织实施主体、项目内容、执行时间,加强了资金监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三)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项目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该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按照时间进度组织实施。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明确、合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实现了项目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实施项目过程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量支付。
2.项目自评组织情况
绩效标准主要为计划标准,即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等数据作为绩效评价的标准。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本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预算拨款。截至12月31日,共计划支出3.12万元。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量支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度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资金3.12万元,其中:大财发〔2021〕119号文件下达资金3.1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