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3月31日,县文广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全县古建筑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人员35人次,由县消防大队队长张从武、县文广局分管领导吴雪梅带队,局安全保障股和县文物管理所全体成员及县消防大队相关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古建筑消防电气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过程中按照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发 [2017]3号)和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公安部消防局
<关于加强文物建筑电器防火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川公消办 [2017]54号)文件要求对古建筑单位进行了逐项检查,发现金鹏寺电路承载负荷太小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佛务庙戏台、象山书院、谭家大院、叶家祠堂、马堵寺、寂光寺部分线路未穿管,均已要求限期整改对线路进行穿管绝缘;部分古建筑文物单位使用的易发热易爆白炽灯均已要求换为节能灯,最大程度的保护文化遗产,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通过此次检查,不仅对全县古建筑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也对其具体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知识的再次补充与强调,保护了我县珍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