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4〕153号
县农业农村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4〕24号)规定,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04万元,主要用于农机提灌站新(改)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遂宁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21〕101号)要求,遵守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大英县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