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123号
继承人何霞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冷文军位于蓬莱镇公园路130号颐和兰庭3幢5楼7号住宅、大英县蓬莱镇金果街(冷氏集资楼)、蓬莱镇金果街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何霞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1)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4266号。 | 冷文军 | 何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公园路130号颐和兰庭3幢5楼7号住宅 | 50% |
2 | 大国用(2008)第0760号、大英房权证蓬民字第23228号 | 大英县蓬莱镇金果街(冷氏集资楼) | ||||
3 | 大国用(2008)第0780号 | 蓬莱镇金果街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日